收藏本站手机版奇酷首页

母亲抢女儿男朋友与其结婚 女朋友瞬间成女儿

2016-05-14 16:33:20

1

生活中有很多事情让人深刻难忘,也有很多事情让人啼笑皆非。下面的一起事件让人就感觉挺无语的,原因是丈母娘看上了女婿。并且成功成功和女婿结婚了。但是好景没有持续多久,最终是以悲剧收场。

侯某,男,常德市石门县人,1970年出生,5岁时母亲病逝,从小缺乏母爱。田某,女,也是石门县人,1956年出生,独身的她,一个人将女儿带大。

故事始于一次相亲。1994年的一天,田某18岁的女儿去相亲,带回了二十几岁的邻村人侯某。丈母娘看女婿,越看越喜欢。田某对侯某有时比对自己的女儿还好,吃饭、买衣服都少不了侯某的份。从小就缺乏母爱的侯某面对田某的母爱式关怀,不禁动心了。侯某喜欢上田某后,立即与其女儿分手,并要求与比自己大14岁的田某结婚。

“这怎么行,年龄悬殊太大!”得知侯某甩掉女儿,喜欢上自己,田某一口拒绝。但侯某却不肯轻易放弃。这一追,就是近3年。1997年,田某见侯某真的是情真意切,便不顾家人反对领了结婚证。

然而,两人的婚姻生活,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美好。田某生性多疑,只要侯某与年轻女性接触,就怀疑其在外有女人,大吵大闹。侯某家则认为,田某“是只不能下蛋的老母鸡”。家人的反对、田某不时爆发的醋意,让侯某决定外出打工,两人开始分居。

今年,侯某一纸诉状至石门县法院,要求与田某离婚。这下田某不干了:“我都50多岁了,男人是抢了女儿的,现在女儿把我当仇人,其他儿女也对我有成见,我老了怎么办?”法庭上,田某哭着求侯某,坚决不离婚。而四十岁的侯某决心已下:“年龄悬殊太大,坚决要离!”

最后在石门县法院的调解下,双方达成离婚协议,侯某给田某提供20000元的经济帮助。

旁听笔记:一段特殊的恋爱,使两个家庭都受到了伤害。此时,当初美好的感觉,变成了侯某和田某两人满脸的泪水。

声明:如发现政治性、事实性、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,请及时与我们联系!

Copyright © 2010-2024 www.qikula.com All Rights Reserved.